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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世明. 动力用煤按发热量计价[J]. 煤炭科学技术, 1985, (11).
引用本文: 陈世明. 动力用煤按发热量计价[J]. 煤炭科学技术, 1985, (11).

动力用煤按发热量计价

  • 摘要: 动力用煤按发热量计价能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,它不仅能充分反映煤的使用价值,更合理地实现按质论价,优质优价,劣质劣价,促进煤矿加强管理,提高煤炭质量,便于按需供应,使用户合理用煤,提高经济效益,对社会节能将起到促进作用。 1.为什么实行发热量计价 (1)实行发热量计价,使动力用煤价格更好的体现使用价值。动力用煤的使用价值主要表现在发热量大小和挥发分高低。目前延用的以灰分为计价的主要依据,虽然灰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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