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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》[J]. 煤炭科学技术, 2013, (10).
引用本文: 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》[J]. 煤炭科学技术, 2013, (10).

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》

  • 摘要: 1)必须证照齐全,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。2)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,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、空顶作业。3)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,严禁无风、微风、循环风冒险作业。4)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,防突措施到位,监控系统有效,瓦斯超限立即撤人,严禁违规作业。5)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,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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